2020年秋季学期格尔木主城区部分公办学校高一年级招生简章

 2023-07-07 23:57:45

2020年秋季学期格尔木主城区部分公办学校高一年级招生简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青海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实施办法》、《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法律文件精神,结合格尔木市实际,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格尔木市主城区部分公办学校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告如下:

一、招生对象

(一)年满六周岁(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)且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,非格尔木户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(一至四类)。以上适龄儿童以市教育行政部门划分的《格尔木小学学区图》为准。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,本着“户对户协议”的原则,按照以下生源地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入学。学生来源如下:

第一类:有房有户。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在相关学区内的适龄儿童优先入学。适龄儿童、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,拥有与户籍所在地相同的房屋产权,并实际居住在该房产的户籍所在地,凭房屋产权证入学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产权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,凭产权证入学。(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,持有人是适龄儿童本人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。如果已经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产权证,则需要提供综合税务发票和有效购房合同。

第二类:无房户。以户口地址为主,在我市无住房。

第三类:有户但无户。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无本市户籍,但有法定监护人(父母)为业主的相关学区学校房产证或已购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,需提供综合税务发票和有效购房合同。

第四类:无房无户。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格尔木无户籍,无住房,或父母因工作调动、部队调动、人才引进等原因经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在格尔木工作的公务员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。

根据《义务教育法》相关文件精神,招生坚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原则。适龄儿童根据上述四个条件,通过网上提交材料、现场审核的方式申请报名。凡发现伪造证件者,取消报名资格。

(2)残疾儿童入学。不能适应在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家长,可与格尔木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。

格尔木特殊教育学校地址:格尔木市育才巷西,电话:0978480759。

二、招生方式

(a)学校在线注册

中山路小学、江源路小学、实验小学、十三中、金凤路小学。

市区其他学校和农牧区学校按各校报名时间在校址报名。

(2)网上注册地址

登录“格尔木市一级网上招生平台”(https://ysxbm.gemyl.cn 8月24日起可登录网站熟悉平台)

联系电话:0978465206。(8月24日起,可咨询)

(3)熟悉平台时间

适龄儿童家长于8月24日08:30至8月25日18:00登录“格尔木市一年级网上招生平台”,选择本学区相应学校的一年级新生入学,以便熟悉招生平台,练习招生程序。所有实践报名数据将于8月25日18:00在平台清零。家长自行网上报名。如果他们真的不会网上报名,可以在下面的时间去现场培训。

1.时间:2020年8月24日08:30至8月25日18:00。

2.地点:所有相关学校

3.不需要现场资料审核,只提供网上报名培训。

(4)网上报名时间

2020年8月26日09时至8月29日18时

(5)现场确认时间

网上报名获得批准后,家长应携带相关材料(见“III。资料审核”)于2020年8月30日08:30-18:00在各网上报名学校进行现场确认。

㈥网上注册过程

1.注册和登录(显示界面1)

监护人手机号注册登录系统(同一个手机号可以报多个学生;同一身份证号的学生只能申请一次,不能重复申请同一所学校或多所学校。)

2.择校:监护人根据自己的户籍信息、居住区域、房产信息等选择相应学区的学校。还有全市的学区地图。选择相关学校后,他可以详细阅读所选学校的招生简章(显示界面2)。

3.学生所需的基本信息(显示界面3)。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身份证号、身份证扫描件(可选)、学生免冠二寸照片、幼儿园毕业证。

注:身份证号判断2014年8月31日前是否符合要求。如果是,继续,否则提示:* * * *出生于*年*月*日,尚未达到一年级入学条件。

4.注册提示和类别选择(显示界面4)

根据监护人信息和学区地图,选择相应学校后,系统会显示四类的描述(见“一、招生对象”),并提示四类学生在招生时有优先权。根据监护人系统提供的表格填写监护人信息。

(1)填写监护人信息的事项

A.所需监护人的职称、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。

B.户口本首页,户口本首页,户口本学生页,户口本监护人1页,户口本监护人2页(扫描件)。

注意:监护人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,否则无效。a项用于后面的信息提取。b项确认是否是同一账簿,如果一致,进行下一步。

(2)入口选择的四个类别

根据父母属于四类中的哪一类,选择类别入口,系统会提供第一、二、三、四类入口。进入相应类别后,会提示上传信息(如下图)。

第一类:(有房户)需要上传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。适龄儿童本人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学区内拥有其产权,租房不属于此类。户籍信息材料上传包括: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学生页、户口本监护人页(本市户籍在同一户口本)。不动产信息材料上传内容包括:房屋产权证(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,持有人是适龄儿童本人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。实际居住,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,以有效购房合同和购房综合税务发票为依据。私人商业交易合同不属于这一类。)

第二类:(无房户)需要上传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学生页、户口本监护人页,提供适龄儿童和监护人(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和本人户口在指定学区,在同一户口本)。

填写类别1和类别2的账户信息,

第三类:(有房无户)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学生页、户口本监护人页(非本市户籍但在同一户口本)。不动产信息材料上传内容包括:房屋产权证(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,持有人是适龄儿童本人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。实际居住,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,以有效购房合同和购房综合税务发票为依据。私人商业交易合同不属于这一类。)

第四类:(无房无户)属于指定区域内学区内的适龄儿童。因工作调动、部队调动、经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的人才引进等原因,父母在格尔木工作的公务员、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。上传材料包括: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学生页、户口本监护人页(在同一户口本内)、转移文件手续。

填写类别3和类别4的户籍信息

对于既无本市户籍又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或父母,上传材料包括: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首页、户口本监护人页(在同一户口本内)、指定区域内学区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。

选择要填写的可用房间信息的类别。

选择要填写的无房信息类别。

注:户籍信息、转文件手续或暂住证相同。

三。数据审查

(1)登记过程中上传的房产证、产权证、户籍信息系统是自动识别的,需要手工录入。两者进行比对(必须与证书一致,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),然后再次与学区范围和类别进行比对。如果选择的学校和类别不匹配,系统会给出提示,重新选择学校和类别的入口。

(2)报名信息已上传,请监护人随时关注审核结果短信。因屏蔽手机短信等原因未能看到审核结果的家长需自行承担责任,市教育行政部门不予解释。

(3)现场审核所需材料。

有家庭、有房屋的第一类学生: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产权证、户口簿、预防接种证、学前教育证明原件。

第二类有家庭但无房的学生: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、预防接种证、学前教育证明原件。

第三类有房无户学生: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产权证、户口簿、预防接种证、学前教育证明原件。

第四类无房无户学生: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、居住证(指定学区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)、预防接种证、学前教育证明原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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